关于放开项目“人体成份分析”等项目收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9 15:23
本文来源: 医院管理员账号
分享到:
公 示
根据《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3版)》的通知(遂医保发[2023]38号)、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拟开展“人体成分分析”、“上门服务费”、“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此三个项目属于放开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开展该批项目本着患者自愿,全部自费原则,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现将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及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2月18日开始执行。
射洪市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9日
放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340200065 |
人体成分分析 |
|
|
次 |
30元 |
140200002 |
上门服务费 |
在医务人员和患者双方自愿的情况下, 医务人员到达患者约定地点,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含交通、健康指导及培训、医疗废物处置等,不含具体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
药品、 医用耗材 |
次/人 |
150元 |
110500002 |
健康管理 |
|
|
次 |
200元 |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