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人民医院医保结算窗口改造 工程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科室开展工作需要,拟对射洪市人民医院医保结算窗口改造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该项目为射洪市人民医院医保结算窗口改造工程 。
2.本采购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435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 射洪市人民医院医保结算窗口改造项目2023年11月2日.pdf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射洪市人民医院医保结算窗口改造项目。
三、工程招标和承包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范围。
2、包括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搭设,必要的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搭拆等内容。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及相关配套文件;
2、《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相关配套文件;
3、川建造价发[2013]370号文“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 ;
4、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设计文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
5、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增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 ;
6、地质勘察报告;
7、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23年9期《遂宁市工程造价信息》射洪市地区信息价,装饰材料价格参照2023年5期《遂宁市工程造价信息》遂宁市信息价;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四川省信息价和市场询价。
五、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说明
1、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相关现行验收标准,材料品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时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六、其他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相应项目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且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施工图、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2、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的项目以设计施工图及本工程施工图引用和(或)适用的相关规范为准。不能因个别项目特征不完整或有瑕疵,而施工图和施工验收规范中明确含有而要求费用增加;
3、本项目无设计图纸,竣工验收以现场验收结果为准。
七、服务要求:
1.该项目质保期期限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计算),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此期限。
八、其他要求:
1.施工期,与施工相关的材料、垃圾需堆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2.施工过程应保证修缮内容外设施、设备、环境无污染、无损坏,若有,应保证将设施、设备、环境恢复原样,相应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滞留现场,应随生产清运,该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进入报价中。
4.安全责任:在本项目实施履约过程中,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5.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规范、规程。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严格质量检查,对隐蔽工程做好施工验收记录。
6.在施工中,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方案,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防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能因噪音、扬尘、不文明施工等影响正常的秩序,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停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九、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1.3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1.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备注: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及产品设备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响应函(响应项目);
3.总价报价单。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的特点,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数量一本);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对未装订的资料不予接受。
十、中标候选人确认
院内评标小组根据各公司投标文件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基本信息填写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采购办邮箱 3327575305[at]qq[dot]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报名回执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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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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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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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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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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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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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料时间:采购会前10分钟现场提交。
★ 开标和评标过程在医院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投标人代表需将通讯设备暂存于要求地点。
开标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咨询及联系电话: 0825-6622078
射洪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日
★ 友情提示:
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需求主要由需求部门提供,采购办已按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初步整理和审核,供应商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残缺,资质要求、项目要求、技术参数等含有排他性、唯一性(单一来源除外)表述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送达并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公告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公告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供应商对本次投标有质疑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签收。
需求部门对本次投标有质疑的,须由需求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签收。
供应商及需求部门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可臆测。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未经签收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凡质疑不成立的事项,有一项将给予供应商三年内禁入射洪市人民医院采购活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人请填此函并加盖鲜章:
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射洪市人民医院 :
我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参加你单位 采购项目的投标,我公司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利害关系,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盖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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