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人民医院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射洪市人民医院
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科室开展工作需要,拟对射洪市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射洪市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120元/人份/年(服务招采三年)(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采购要求:
1.全年共监测4个周期,每三个月为一个周期;
2.每季度完成个人剂量监测数值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填报;
3.有个人剂量牌超标预警功能;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8.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廉政承诺函(格式自拟);
9.提供CMA和放射卫生资质(含个人剂量)。
▲特别说明:按照国家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如果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特别提醒: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磋商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二)响应函(响应项目);
(三)报价单(明细报价)。
(四)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公司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密封(数量一本);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对未装订的资料不予接受。
三、中标候选人确认
院内评标小组根据各公司投标文件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 7日至2024年1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基本信息填写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采购办邮箱 3327575305[at]qq[dot]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报名回执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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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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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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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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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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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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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料时间:采购会前10分钟现场提交(经采购办同意后,可邮寄)。
★ 开标和评标过程在医院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投标人代表需将通讯设备暂存于要求地点。
五、开标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咨询及联系电话: 0825-6622078
★ 友情提示:
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需求主要由需求部门提供,采购办已按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初步整理和审核,供应商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残缺,资质要求、项目要求、技术参数等含有排他性、唯一性(单一来源除外)表述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送达并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公告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公告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供应商对本次投标有质疑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签收。
需求部门对本次投标有质疑的,须由需求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签收。
供应商及需求部门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可臆测。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未经签收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凡质疑不成立的事项,有一项将给予供应商三年内禁入射洪市人民医院采购活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射洪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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